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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1/T 1074-2022《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工作规范》解读 筑牢南京“菜篮子”安全防线

DB3201/T 1074-2022《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工作规范》解读 筑牢南京“菜篮子”安全防线

随着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在食品供应链中的枢纽作用日益凸显,其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南京市地方标准DB3201/T 1074-2022《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发布与实施,为南京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系统、科学、可操作的技术依据,标志着南京市食用农产品批发环节的食品安全治理迈入标准化、精细化的新阶段。

一、范围与适用对象

《规范》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工作,涵盖市场开办者与入场销售者两类主体。文件从市场准入、场所环境、设施设备、人员管理、采购验收、贮存运输、销售控制、追溯与召回、应急处置等多个维度,系统规定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与操作规范,旨在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安全屏障。

二、市场开办者的核心责任

  1. 组织管理与制度保障。市场开办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并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保障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1. 准入与退出机制。开办者应审查入场销售者的资质证明,查验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合格证明文件等,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农产品须进行快速检测或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场销售;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应及时停止销售并报告监管部门,实现“不合格不进门”。
  1. 场所环境与设施要求。市场应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做到分区销售、生熟分开;配备通风、照明、排水、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确保经营场所清洁卫生;设置农产品快检室并保障运行经费,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法依规处理。
  1. 追溯与信息化管理。开办者应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督促销售者记录进货、销售信息,鼓励采用电子化手段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及时公示检测结果,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1. 应急处置与风险防控。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舆情监测与信息报告机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上报,有效控制风险扩散。

三、入场销售者的行为规范

销售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如实验证供货者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建立进货台账;按照要求贮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新鲜、防止污染;销售过程中应落实防尘防蝇、温度控制等要求,不销售腐烂变质、过期或来源不明的农产品。销售者应配合市场开办者的日常管理与抽检,对发现的问题产品主动召回并报告。

四、可追溯性与快速检测的关键作用

《规范》特别强调可追溯体系的建设,要求通过票据、电子记录等方式实现食用农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市场快检作为初筛手段,对于及时发现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风险隐患具有“过滤器”作用,应规范快检操作流程、加强快检人员培训、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

五、监管与社会共治

DB3201/T 1074-2022的实施,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细化的检查与执法依据,有助于提升监管效能;同时鼓励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各方参与监督,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六、

DB3201/T 1074-2022《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工作规范》是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成果。通过明确市场开办者与入场销售者的责任边界、规范关键环节的操作要求、强化风险防控与追溯管理,该标准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构筑起一道坚实的制度屏障,有利于提升南京“菜篮子”产品的安全保障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随着标准的深入贯彻落实,南京市食用农产品批发环节的食品安全治理将不断优化,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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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1-01 06:54:43